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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院釋字第745號解釋之「所得稅法第14條、第126條」修正案,經總統今(108)年7月24日公布,自今年起,薪資所得計算除原有減除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[108年度為新臺幣(下同)20萬元]方式,另新
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表示:最近不少民眾詢問結婚時,父、母所贈與之財物要不要課徵贈與稅。該所指出,父、母每年除了各自220萬元的贈與稅免稅額外,於每一子女結婚時,父母另可各自贈與結婚子女財物100
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,為維護租稅公平,促使營業人誠實申報納稅,該局將自108年4月1日起針對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加強查核(含跨境利用網路銷售電子勞務予境內自然人)。
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,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(以下簡稱營業稅法)第48條第1項前段規定,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,應行記載事項未依規定記載或所載不實者,除通知限期改正或補辦外,並按統一發票所載銷售額,處1
財政部表示,今(108)年5月將辦理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,相關申辦服務已開放申請,包括申請107年度「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」、申請「不提供『全部扣除額資料』或『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資料』」、
為提升民眾兌獎便利性及落實雲端發票從開立至兌獎全程無紙化,財政部自108年1月1日起推動統一發票兌獎多元服務措施,除新增網路APP兌獎服務,並增加實體代發獎金據點。兌獎據點由現行郵局1千3百多個據點,
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,為建立符合國際潮流且具競爭力之公平合理所得稅制,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,於107年2月7日經總統公布,將自今(107)年1月1日施行,使全民共享稅制優化效益。